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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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艺术学院是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各类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各时期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其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规划和工作部署,制定本院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做好总结工作

二、教学管理工作

(一)常规管理

1.开课计划管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并上报开设课程,审核任课教师资格,并安排和落实教学任务。

2.课表发放及课程调整。检查并下发本院课程表;审核、上报本院教师的调课、代课、停课申请单。

3.考试管理。组织考试命题,实施期中、期末考试、考查,做好监考工作。

4.学生成绩管理。负责本院所开课程成绩的评定、录入、核对,学生成绩的汇总、存档、查询等工作。

5.学籍管理。做好本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6.顶岗实习。组织、安排本院学生顶岗实习。

(二)教学建设

1.教学计划管理。制定所开课程教学计划,编写或修订各课程标准,并组织实施。

2.课程建设。负责本院各专业课程建设工作。

3.质量工程建设。负责本院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建设。

4.教材建设。负责本院教材建设;做好本院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各学期课程教材的选用,与企业联合开发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等工作。

5.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对本院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教学检查,组织教师评学和同行评教;定期对本院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6.实践教学建设。开展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制定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标准,提出本院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方案。

7.教研室建设。提出教研室设置的方案,抓好教研室的常规工作,对教研室的课程建设、教学质量、教学研究、业务学习等教研活动进行督促和检查。

8.教学资料管理。做好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听评课记录、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等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9.其他教学管理。根据学校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制定本院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面对院内外的各类培训,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加强管理。

三、学生工作

(一)思想政治教育

1.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结合素质教育及校风建设需要,研究本院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把握其思想动态,做出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2.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及本院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学生管理

1.日常管理

1)负责本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和学风建设。

2)负责本院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督促本院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做好本院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养成教育、诚信教育等工作,配合学生处、团委开展校园文明督查。

4)做好本院学生的思想鉴定工作。

5)做好本院学生的报名、缴费、注册等工作。

6)做好本院学生的请销假工作。

7)负责本院责任区域的卫生工作。

2.奖惩工作

1)负责本院学生评奖、评优及院级以上评奖、评优的审核、推荐工作。

2)做好本院违纪学生纪律处分的审核上报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负责本院违纪学生解除处分的受理、审核及上报工作。

3.做好本院学生综合考评工作。

4.学生宿舍管理

1)组织学生学习宿舍管理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2)做好本院学生宿舍的安排工作。

3)做好学生宿舍的内部安全、卫生、财产管理及检查评比等工作。

4)组织本院学生干部做好晚睡晚归纪律检查、登记工作。

5)组织本院学生积极参与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5.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做好本院学生的维稳、综合治理、安全、消防及法制教育等工作,并及时向学生处报告相关信息和材料,紧急情况同时报党政办公室。

(三)专项工作

1.入学教育及毕业教育。负责做好本院新生入学接待、报到工作;落实入学教育计划,并做好本院学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教育工作。

2.资助工作。掌握本院贫困生相关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工作。

3.心理健康教育。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相关档案,配合学生处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

4.校园文化活动。根据专业学习需要,组织开展本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5.社会实践。配合学校团委做好本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6.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院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管理。

7.配合学校武装部做好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四、党团工作

1.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决定,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院重要事项;支持本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加强本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本院党支部开展工作。

4.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分析本院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负责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领导本院共青团、工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五、招生就业工作

(一)招生工作

负责本院专业就业市场的调研,拟定本院年度招生专业;做好招生宣传发动工作。

(二)就业工作

1.就业指导与教育。定期开展就业讲座,进行求职技巧培训;开拓就业市场,推荐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组织学生参加校园供需见面会、招聘会。

2.毕业生跟踪调查。进行市场调研,收集、上报本院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统计就业率;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收集社会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评价原始材料。

六、教职工队伍建设

(一)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法纪法规和廉政警示灯方面的教育,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帮助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二)负责本院教职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协助做好教职工的聘用、考核、晋级(职)、奖惩和绩效工资填报等工作。

1.负责本院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双师组织教师等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人选的推荐工作。

2.负责本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及各类评优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3.负责客座教授、兼职教师、校内外兼课教师选聘工作。

4.负责本院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工作,并做好新上岗的教职工、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5.负责本院教职工的纪律考勤工作。

七、教科研工作

(一)组织本院各项教研、科研项目的初审、申报并做好跟踪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二)负责本院教研、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年度登记、统计和存档工作。

(三)组织本院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八、经费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校划拨给本院的各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管理和使用本院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实验(训)室,有权进行内部调剂,对非人为损坏的设备及时报修或申请更换。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规定,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培训和其他社会服务活动,活动及经费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负责本院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做好本院网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建设及党务院务公开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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