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传媒学院做好2020年就业见习基地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05 15:52:13  来源: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认定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等7家单位为第三十三批省本级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琼人发〔2020〕116号),结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19〕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就业见习基地的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好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我院见习基地工作需要,现就有关见习基地岗位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要求

我校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毕业学年学生(注:应届生和已办理离校的学生),并且未购买社会保险。进入见习基地后,见习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要进行3至12个月的全日制就业见习。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就业见习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推动和管理、社会参与、见习基地和毕业生双方自愿的原则,促进见习人员实现从见习到就业。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海口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月)。学校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当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补贴。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审批,招生就业处、人事处复审,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申请材料包括:

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1);

2.《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二)公示。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自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招生就业处对申请就业见习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上报时间10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送交招生就业处姜璐琪处。

(二)见习岗位如要发生变动,请提前30天告之招生就业处,不得出现临时调岗、离职等现象的发生,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见习岗位的设置及数量的控制。

(三)就业见习涉及我校毕业生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就业见习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申请程序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能按时申请。

附件: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2.《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艺术传媒学院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就业见习人员

                         ​                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一寸

免冠照片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电子邮箱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个人简历

 

部门及学

院意见

 

招生就业处

意见

 

人事处意见

 

学院领导意见

 

本人承诺:填报内容和提供的证件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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